连州市连州镇脱贫“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会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好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夯实脱贫退出基础,全面提升全镇脱贫攻坚水平,深化脱贫攻坚举措,确保今年6月前剩余1条相对贫困村全部退出、剩余2户贫困户全部脱贫,根据连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连州市脱贫“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连扶组﹝2020﹞2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6月底,按照省市的督战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提高政治站位,准确研判形势,狠抓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及时解决制约完成剩余脱贫攻坚任务的突出问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做到精力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各项工作,狠抓脱贫硬性指标措施落实,确保今年6月前现行标准下剩余2户相对贫困人口和1条相对贫困村全部实现退出,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百日攻坚”工作有序开展,成立连州市连州镇“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有序开展攻坚行动。
组 长:刘永忠(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陈超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黄运洪(乡镇人大主席)
马小方(党委委员)
李建堂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驻龙咀村工作队第一书记)
梁跃进 (清远市第一中学驻龙口村工作队党建指导员)
成 员:俞刚松(党委副书记)
成 锐(党委副书记)
欧阳应彪(党委委员、副镇长)
曾 媚(党委委员)
邓幸荣(党委委员)
陈 兵(党委委员)
祝瑞文(党委委员、镇郊派出所所长)
徐 俊(党委委员)
成义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黎健康(人大副主席)
廖智华(副镇长)
刘 华(副镇长)
何天明(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办(镇扶贫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黄运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小方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由镇扶贫办、镇“八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
三、任务措施
(一)挂牌对战集中攻坚,攻克最后堡垒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特殊挑战,面对脱贫摘帽的使命责任,坚持战“疫”不忘抓脱贫,担当责任不松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挂牌督战工作要求,落实挂牌督战责任,明确镇级对村级督战任务,按时报告工作进展,落实主体责任。
1.对未退出的1条相对贫困村挂牌督战
(1)相对贫困村退出要以“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即相对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为主要衡量标准,重点督战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和“八有”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产业扶贫、贫困家庭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无劳动能力家庭兜底保障情况。(责任部门:镇农办(镇扶贫办)牵头,镇社事办、镇经发办、镇规划建设办、镇计生办落实)
(2)紧盯相对贫困村退出标准,围绕相对贫困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综合考虑村贫困程度、农民收入、集体收入、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党组织建设等因素,重点督战贫困发生率、农民收入、集体收入、人居环境、村道建设、饮水安全、水利和电力设施、电视信号和宽带网络、公共服务、党组织建设等落实情况。(责任部门:镇农办(镇扶贫办)牵头、镇党政办、镇经发办、镇规划建设办、镇社事办、镇社区办、镇计生办、省定贫困村落实)
(3)针对目前仍处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加强落实疫情摸排评估、就业扶贫助复工、产业扶贫助增收、扶贫产品促销、攻坚先锋示范行动等方面情况督战。(责任部门:镇农办(镇扶贫办)牵头,镇经发办、各村委会、各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落实)
2.对4条省定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挂牌督战
对相对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战主要是村容村貌干净整洁、户用厕所基本普及、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情况等三方面:一是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三拆三清三整治”任务,建立村庄保洁长效管护制度,保持村容村貌干净整洁;二是常住本村80%以上农户家庭建有化粪处理池功能的厕所;三是建成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运行机制,村庄生活垃圾能有效处理。(责任部门:镇美丽办牵头,镇计生办、省定贫困村落实)
3.对未建成长效脱贫机制的村挂牌督战
我镇将坚定不移地抓好产业扶贫,强化产业扶贫对贫困户稳定持续增收的支撑作用,巩固提升产业扶贫成效。一是抓壮大,加大对参与产业扶贫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村的指导和扶持力度,壮大扶贫产业的带贫能力;二是稳增收,以稳定促进农民增收为轴心,创新推进产业促扶贫新路径,为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有效深入推进,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责任部门:镇农办(镇扶贫办)、省定贫困村落实)
4.对消费扶贫工作推进进度挂牌督战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我镇将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提升我镇贫困村和贫困户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加快农产品流通服务网点建设,拓宽各村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扩大我镇贫困村和贫困户产业和服务消费,推动大湾区消费群体、各帮扶单位、机关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带头参与消费扶贫;从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责任部门:镇经发办牵头,镇农办(扶贫办)、各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落实)
5.对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挂牌督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出的新增任务等农村危房改造扫尾任务,逐户建立台账,倒排工期,压实责任,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改造的危房2020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镇规划建设办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制定督战方案和工作计划,建立信息核查制度,对督战对象到户台账进行数据比对,并将比对问题及时督促各村限期整改;要不定期抽查核实贫困户住房安全评定结果、安全住房照片等信息,要结合问题整改,深入分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完善相关政策和工作机制,建立长效机制。(责任部门:镇规划建设办牵头,各村委会落实)
(二)抓好帮扶结对工作,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
作用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加强镇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坚持镇村组党员干部结对联系贫困户制度,依托驻村扶贫工作队,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开展贫困人口较多和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行政村帮扶工作,加强对分散贫困人口的帮扶工作。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对扶贫干部开展全员轮训,全面提高帮扶干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总结和挖掘帮扶工作先进典型,组织全镇学习先进典型,扎实有效开展帮扶工作。(责任部门:镇党政办、镇农办(镇扶贫办))
(三)健全返贫预警检测和动态帮扶机制工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
充分发挥镇村干部、帮扶干部等力量,及时掌握已脱贫户、未脱贫户、边缘户的生产生活情况,重点监测“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不能有效保障、预期收入是否有下降趋势、贫困户家庭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情况、公益性岗位增设情况和无劳动能力家庭兜底保障、家庭成员患大病等家庭突发状况。凡是预判为有返贫风险的,要及时针对致贫或返贫风险原因制定处置方案,落实帮扶措施,直至返贫风险消除,并上报镇脱贫攻坚指挥部备案。(责任部门:各村委会、各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
(四)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维护贫困户权益
根据上级制定的扶贫资产管理指导性文件,镇级抓紧建立扶贫资产管理机制,对扶贫存量资产开展全面摸查、确权登记,规范收益使用分配,做好资产移交。全面梳理清理2016年以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持续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特别是扶贫资产的权益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分配、监督检查进行制度化建设的情况。(责任单位:镇农办(扶贫办)、镇经发办)
(五)着力提高扶贫数据信息质量
利用省扶贫信息系统和“扶贫云”大数据分析,每周做好数据清洗工作,修正异常数据,倒逼问题整改,全面实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经得起督查、考核评估和国家普查,更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责任部门:镇扶贫办牵头,各村委会、各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落实)
(六)历年审计检查、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和日常督查中发现问题的对账销号情况
各村委会和镇“八有”部门要严格落实问题整改要求,逐一制定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各单位要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召开党委会议或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整改工作组;建立完善的整改协调机制,做到任务、责任、时间节点“三明确”,增强整改合力。(责任部门:镇农办(镇扶贫办)牵头,镇“八有”部门和各村委会落实)
(七)保持驻村工作队伍稳定,确保扶贫干部全身心投入工作
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出,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要保持驻村干部队伍稳定;已经脱贫退出的村,坚决落实“摘帽不摘帮扶”工作要求,切实做到驻村队伍不撤、驻村队员不减。坚决纠正挂名驻村、两头跑、松劲懈怠、出工不出力等问题。(责任部门:镇党政办、各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
镇“百日攻坚”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细化推进举措,明确时限要求,全面动员部署脱贫“百日攻坚”行动。
(二)集中攻坚阶段(3月中旬-5月底)
各村委会、镇“八有”部门、各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紧盯省扶贫成效考核和脱贫退出标准,对照行动目标任务找差距,集中力量补短板、攻难点、强弱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冲刺,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的脱贫任务目标。
(三)核查督导阶段(6月上旬-6月中旬)
镇“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于3月30日、4月13日、5月13日、6月12日各安排一次综合督导,突出对计划2020年6月出列的1个相对贫困村的督导。各村委会3-6月份,对辖区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相对贫困村每月至少开展2次自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上报镇“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镇“八有”部门3-6月份,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和4条相对贫困村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题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于3-6月每月的28日前向镇“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提交检查报告。
(四)总结评估阶段(6月下旬)
科学评估行动长效,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查漏补缺,整改落实到位,以“百日攻坚”行动的显著成果,为我镇启动脱贫退出工作提供全面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和镇“八有”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镇“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开展督战工作。挂牌的村要精心谋划,认真部署,强化力量,苦“战”实“战”,挂牌督战村的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要加大支持力度,确保一举攻克脱贫攻坚最后堡垒。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村委会和镇“八有”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找准督战作战标靶,自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下发后一周内制定本单位的督战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确保问题清零。
(三)强化问题整改。对各级反馈和督战发现的问题,各村委会和镇“八有”部门要认真落实整改,对问题突出、工作严重滞后、影响恶劣的,严肃问责。
(四)减轻基层负担。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实效,严禁搭车督战,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五)整体统筹推进。挂牌督战是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大举措,没有纳入挂牌督战的村,要根据“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内容和任务要求,切实抓好剩余贫困人口脱贫和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升,确保全镇脱贫攻坚整体质量和水平。